在阅读本书过程中,贝托鲁奇《蜘蛛的策略》的电影画面不时浮现。在电影里,与父亲名字相同,长相相仿的阿多斯回到家乡寻找父亲死亡的真相,却被卷入了由小镇集体杜撰的虚构记忆叙事中,无法逃离。被囚禁在记忆中的他,最终不得不通过砸毁“英雄叛徒”父亲雕像,在镜像中完成弑父与自我身份确认。这部电影是导演对30年代意大利法西斯记忆的清算,其中所说的记忆包含和解也包含仇恨。
而本书《记忆的伦理》就是从囚禁的隐喻开始说起,从柏拉图的洞穴道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牢狱,作者试图给隐喻松绑,重新思考记忆与遗忘,伦理与道德,宽恕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一系列的设问——存在记忆的伦理吗?我们有义务记住过去的人和事物吗?该怎么记住?谁是那个“有义务的我们”?
在道德与伦理之间
以色列犹太人大屠杀馆希伯来语名称Yad Vashem源于《圣经·以赛亚书》:“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Yad Vashem 是希伯来语“有纪念、有名号”的意思。人名作为一个指示符,指向的是“所有可能世界的特定之人”。纪念馆实则延续的是受害者的名字,人名记忆在这里是“深度关怀”的一种工具。而作者在全书的开头,通过报纸上军官忘记了士兵名字的佚事,引出了记忆伦理学三角关系:记忆与关爱——关爱与伦理——伦理与记忆。
“你应当爱你的邻居” (《利未记》19:18)的训令又再次被提起。但“邻居”的概念是待商榷的。作者用好人撒马利亚帮助偶然遇到的受伤犹太人的故事阐明了伦理和道德的界线。道德适用于全人类的浅淡关系,大范围地理空间,立足于行动;伦理基于浓厚关系,更依赖于共享记忆而非地理空间,不局限于行动还包括心理状态。“道德为评估伦理关系提供了阈值测试”。伦理关系本身首先不能是不道德的关系——剥削、可耻的、残忍的、羞辱的关系。在伦理语境下,人是有个性的人,而个性由记忆建构。
记忆伦理的基础是关爱。建立在浓厚关系基础上的关爱不涵盖所有人类,它是有限的、有等差的、分别对待的,而等差意味着对比。在无对比的情况下,关爱很难被坚持,进而变成一个“苍白无意义的概念”。实际上“我们需要道德以克服我们对他人的天生冷漠”。而那些声称“心怀全人类”的兄弟会、家庭隐喻拓展是可疑的,很可能是利己主义者或自我中心主义者拒绝关爱身边具体之人的说辞。
道德见证者和记忆共同体
“人类一家”的“集体意志”是一种欺骗性隐喻,于是便走向了无任何固定身份、无政府主义的极端,对过去不留有感恩,人与人之间的浓厚关系消失。但个体的记忆是单一、有限、模糊的。记忆超出我们的掌控范围,如同不能通过指令获得行动的心脏肌肉。共享记忆的劳动分工成为必要。这种分工包括与上一代人历时性的记忆关联。
集体记忆理论的创始人哈布瓦赫也承认,他的“集体记忆”概念并不是说集体是具有记忆能力、记忆活动的主体,而是说个人的记忆具有集体和社会的维度。“尽管集体记忆是在一个由人们构成的聚合体中存续着,并且从其基础中汲取力量,但也只是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体才进行记忆。”书中举了1989年12月,在布加勒斯特广场上推翻齐奥塞斯库极权统治的事件。如果不是共同体成员持续参与并补充此事件的记忆,事件的维度将被压缩,真相也将会被掩盖。因此,记忆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都有分享和保存记忆的义务,哪怕是承担最低限度的责任。
实证主义下, “科学把重心放在了证据本身而不是证人的个人权威,在消减道德见证人的传统权威同时,赋予了他一种特殊的卡里斯马权威(道德力量)”但道德见证者必须具有关于苦难的亲历知识,一般情况下他本人就是苦难的受害者;道德见证者的见证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合乎正义的道德目的。其次,道德见证者的希望从圣经图景中脱离出来,既不同于基督教的千禧年式希望,也不同于世俗的理想社会蓝图,而是非常低调和审慎的希望,即在极度黑暗的时代仍然坚信道德共同体存在的可能性。道德见证的真实性不同于历史记录的真实性,也不同于政治家见证者注重的政治工具价值。后者是客观事实的真,前者是主观感受的真,也是一种直面自我的本真经验。“一个典型的道德见证者是一个把内在价值赋予自己的见证的人,不管其工具性的后果可能是什么”。道德见证者通过阐释性的描述,使我们把自己贫乏的经验与受害者经历联系在一起。
赎罪和宽恕
人们都有着被遗忘的恐惧和留下痕迹的渴望,但遗忘或忘记在另一方面亦有其积极因素,尤其是面对创伤记忆和自身的罪感。作者从宽恕和遗忘的探讨从这两个术语的考古学开始。他认为,在今天的人文主义道德哲学中保留了基督教的深刻影响。基督教关于两种宗教原罪模式和宽恕模式的观点,仍然渗透在今天人文主义道德关于宽恕和遗忘的概念中,这就是“作为抹去原罪的宽恕”和“作为悬置原罪的宽恕。”抹去原罪意味着彻底遗忘原罪,而悬置原罪意味着忽略或看淡它但不遗忘它。
完全的宽恕的结果是遗忘,但“最初的遗忘决定却要求记住,否则宽恕没有意义。”先记住,然后是冒犯者真诚忏悔,在此基础上,被冒犯者才能自愿地选择遗忘。如果通过自然遗忘即可达到“宽恕”,那宽恕就不是一种有意识的道德选择行为了。理想的宽恕结果是回到冒犯者和宽恕者的原初关系,但“这只能在宽恕者不再感到任何愤恨或报复欲望的时候才能理想地达成。”自然遗忘或被迫遗忘都不属于这种情况。
我们是谁取决于我们不遗忘那些发生于过去的事情以及那些在我们的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事。伦理首先是对于我们指导自己的行为和态度——其对象是那些与我们有浓厚关系的人,是我们注定要关爱的人。“在没有人类的地方,我就是人类。” 既然“没有人类”,那么“做一个人”、“做一个见证者”又是为了谁呢?这个见证是做给谁看的?对于维克多·克伦佩勒而言,“做一个人”就是通过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做一个道德见证者。可是如果没有人阅读其日记,他又为谁做见证?克伦佩勒是否想过自己的日记可能永远不会被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阅读?